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浙摄学〔2014〕03号
关于公布胡鉴等17位同志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
张爱民同志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会对国家摄影师职业技能资格认证开展了培训及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论文评审的考核工作,2014年8月经浙江省摄影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17位同志取得摄影技师(二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1位同志取得高级技师(一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摄影技师(二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者名单如下:胡鉴(杭州)、孙琨(杭州)、陈炳群(舟山)、金红华(杭州)、李宏佳(杭州)、卢振良(长兴)、陆红艳(杭州)、沈彬(金华)、史训学(绍兴)、文仕江(宁波)、于润芝(杭州)、余林桦(杭州)、张卫平(杭州)、张于东(温州)、郑祖林(杭州)、吴海灵(宁波)、葛欣(省直)。取得高级技师(一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者名单如下:张爱民(杭州)。
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
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布 摄影技师 通知
抄送:省文化厅人事处、公共文化处
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秘书处
2014年9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