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五水共治”阶段性成果,宣传“五水共治”中的感人事迹,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治水热情,助推“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五水共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文化馆、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执行承办:金华市文化馆
二、活动时间
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2015年11月,我厅将组织评奖,获奖作品公开展览。
三、参赛要求
(一)全省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与“五水共治”相关的摄影作品,既可反映全省“五水共治”开展情况和治理成果的,也可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五水共治”的生动场面的;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二)参赛作品由各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每市不少于50幅。
(三)参赛作品尺寸为10英寸,作品背面贴参赛表格(具体见附件),写明题目、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者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参赛者应保证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退稿,如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邀请省内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设金奖5幅,银奖10幅,铜奖20幅,优秀作品80幅;并根据各地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五、其他事项
(一)获奖作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扫描底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举办单位有权在各类公益展览、宣传中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二)投稿地址:金华市中山路35号金华市文化馆,邮编:321000,收件人:于帆,电话:0579-82377232。
(三)联系人:省文化馆刘智宁,联系方式:18757110010。
附件:浙江省“五水共治”摄影大赛参赛表
浙江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浙江省“五水共治”摄影大赛参赛表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实名)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图片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