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水乡社戏是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是绍兴水乡特有文化空间和生活习俗。为庆祝今年第七个文化遗产日,宣传绍兴市非遗项目的保护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水乡社戏”摄影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绍兴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加对象:全省摄影爱好者。
四、报到时间、地点:请在2012年6月11日上午11:00前到绍兴大酒店报到(绍兴市解放北路469号)。12日上午返回。
需要安排食宿者请于6月7日与主办单位联系,费用自理。
五、拍摄时间:2012年6月11日,一天。
六、拍摄地点:府山街道钟堰庙戏台、马太守庙戏台、城市广场戏台、马山东安村戏台(传承基地)、柯岩风景区戏台(传承基地)、鲁迅故里戏台(传承基地)。往返车辆自行按排。
七、拍摄内容:凡在6月11日拍摄由主办单位组织的与水乡社戏有关的活动。
八、截稿时间:2012年6月18日。
九、送(寄)稿地址: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人民中路61号),
邮编:312000
联系人:陈晓,电话0575-85130815,18657598615。
十、稿件要求: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大小以7寸为宜。单幅、组照不限(组照8幅为限,请粘连一起,并编序列号),同时必须提供作品原始数据光盘,无法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作品无须装裱,不退稿。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但仅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等宣传报道),不另付稿酬;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每幅作品请写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60名 奖金200元
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一帧。
十二、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谢绝参评。
十三、参赛者请自觉遵守拍摄现场相关规定,并注意自身的安全。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